纽约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法拉盛旁威利点开发 须州法授权

纽约州上诉法院6日以五票反对一票支持驳回纽约市与皇后区开发商Queens Development Group在威利点建造大型购物中心的上诉,并称原因是缺少足够的立法授权。根据州上诉法院的文件显示,州立法机构在历史上从未给予纽约市在可乐娜公园进行诸如威利点发展项目的权力,如果要建造大型购物中心需要州立法机构通过直接和目标明确的法案。


威利点区域,市府计划在这建设大型购物中心(侨报资料图)

以州参议员艾维乐率领的威利点建造大型购物中心反对集团对6日结果感到十分欣慰,艾维乐在声明中表示,该结果对纽约州相信公共土地重要性的民众来说是巨大的胜利,这块土地应该用作公共绿地而不是大型购物中心,特别是对于一个缺少绿地的纽约市来说,这也向后人宣告政府绝对不应交出公共土地以获得房地产发展商的好处。

白思豪态度暧昧不明

开发商Queens Development Group在声明中表示对此结果深感失望,发言人说此决定延迟了一项可大大减少污染、创造大量工作机会与将空置的停车场焕发成富有活力的社区的重要工程,当皇后区正需要个人投资时,州上诉法院忽视市议会、地方社区委员等的意见,目前他们正在做下一步的计划。

在威利点建造大型购物中心的计划是时任市长彭博在08年计划将花旗球场西部以废旧修车店出名的47英亩威利点区域的发展项目的一个分支,2012年,纽约市选择Queens Development Group开发此区域,这个开发商由纽约大都会棒球队和房地产公司Related Companies组成。

州检察长史树德曾在去年十月致信给州上诉法院表达对纽约市和皇后区开发商在威利点建造大型购物中心的计划的支持,但市长白思豪的态度却并不明确。目前,市议会还未就此结果发表声明。

不过,在大多数的法官投下反对票的情况下,法官Janet Difiore却投了支持票,她认为购物中心计划符合州法令中的“实现经贸和娱乐的发展”的立法目标。

州上诉法院在4月25日在上州威彻斯特郡进行口头辩论,市府、州府与开发商代表澄清建造的合理性,但遭到多数法官的质疑。但遭到多数法官的质疑。

来源:纽约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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