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房东促请负担能力不纳稳租考虑 房客法院前示威求维持「冻租」

尽管大部分租户都认为租金过高难以负担,但代表业主的「租金稳定协会」(Rent Stabilization Association,简称RSA)却状告租金指导委员会,要求曼哈顿法官裁决,当租金指导委员会为稳租公寓订出加租指引时,租户的负担能力应否纳入考虑。法官1月31日表示将於3月28日作出裁决。


(逾30名租客及权益组织成员1月31日在最高法院前抗议)

《每日新闻》报道,RSA要求曼哈顿最高法院裁决,租金指导委员会於2015年和2016年,基於租户负担能力决定稳租公寓冻结加租的做法是「任意和反覆无常的」。

1月31日开庭前,来自「为纽约开路」等组织丶城市正义中心等多个组织的逾30名代表在最高法院前手举横幅及标语,表达自己的诉求。目前,有超过一半的纽约市民的房租超过收入的30%,有1/3的人表示房租超过他们收入的50%。

租金稳定协会由2万5000名房东及相关人士组成,该协会代表律师特凯尔(Jeffrey Turkel)表示,租金厘定委员会在制定此政策时将「租客可负担性」纳入考虑范围是「僭越了自己的权限」,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在制定租金管制公寓的房租时并没有要求考虑该因素。但法官对於特凯尔的说法并未立刻认同,她问道,「你的论据难道真的在一个语义之下吗?」她说,「『总体住房供应及总体空置率』就显示了租户无法承受租住的条件。」特凯尔则对此表示否认。他再次强调,应当由立法部门来制定保护租客的法律,而不是租金厘定委员会的9个成员。

特凯尔还表示,委员会被专门赋予的任务之一就是将硬性的房东的花费,比如地税丶水电费考虑进去,而不是租客的可负担性。特凯尔表示,他的客户在曼哈顿五大区拥有100万个租金稳定公寓,而自2015年以来,纽约市已连续两年实行冻租,这是委员会成立55年以来租金首次停止上涨。法官最终决定,将於3月28日下达判决。

辩方律师指出,法例允许指导委员会平衡业主和租户的利益。而在连续两年冻结租金之後,业主所负担费用反而因为受惠於加热燃料价格急剧下降而有所减少。

来源:纽约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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