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士打律所:美国基建领域将现投资机会

美国总统大选临近收官之战。无论特朗普还是希拉里,两党候选人都提出了加大美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施政主张。在10月20日举办的孖士打律师行媒体见面会上,该所的三位美国合伙人一致认为:对中国投资者而言,未来美国基建领域将显现更多投资机会。但同时应注意投资基建项目可能面临的审查风险。

孖士打律所美国合伙人Paul de Bernier在会上指出,近几年中国企业投资收购美国企业的趋势不断加强。进入2016年以来,已经有青岛海尔56亿美元收购美国GE公司的家电业务、安邦保险65亿美元收购美国战略酒店集团、大连万达集团35亿美元收购美国传奇影业等多起大型收购案。Paul认为,中资赴美并购过程中,高科技、医疗、房地产、高端制造、保险和能源等行业,备受中国投资者青睐。

着眼未来,孖士打律师行全球董事会主席Paul Theiss认为,美国基建领域将显现出更多投资机会。他介绍,在欧洲有很多基建项目,包括机场、港口、公路等,都是私有化的。但在美国,大量基建项目都由政府建设和运营。“现在美国出现了基建项目私有化的趋势,在此过程中将会寻找更多合作伙伴参与投资。我认为,这对中国投资者是很好的机会。”他说。

Paul de Bernier举例称,去年美国西部快线公司曾计划与中铁国际合作修建美国加州的一条高铁线路,这个项目最终在今年6月宣告失败。Paul认为,“这个项目搁浅并非由政治问题引起。但它至少说明一点,美国现在对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是很大的,中国企业可以直接参与这些基建项目。”

孖士打律师行华盛顿办事处合伙人John Sullivan指出,中国企业在美国参与港口、机场、能源等投资项目,或将面临更多来自美国监管机构的审查风险。John Sullivan拥有在美国司法部、国防部和商务部的法律工作经历。

John Sullivan介绍称,1975年设立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国家安全为基准,负责审核调查外国投资并购交易。“实际上,在所有并购案中,真正需要提交CFIUS审批的案例非常少,大量的投资案例并不需要经过其审批。”John表示,“CFIUS只审批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一些项目,审批的标准只关乎国家安全,不考虑经济利益。”

John称,在审批收购案时,CFIUS会按照严格的流程,要求买卖双方提交涉及到交易的各种细节信息。由于涉及到商业秘密,并不是所有审查信息都能够公开。但John认为,在CFIUS对收购案的审查当中,最难的就是界定国家安全。“什么叫国家安全?这方面并没有特别规定的条款,也没有特别清晰的界定。原因在于有时候很难在交易开始之前提前预测,到底哪些因素能影响到国家安全。”John解释说。

“并不是所有基建项目都需要CFIUS审查,但港口、能源等重要的基建项目,确实更多地涉及到国家安全议题。”John称。他举例说,十几年前曾有一个迪拜的买家收购了美国的几个重要港口,CFIUS审批通过了这个并购案,但后来国会层面又予以否决。“因为刚好收购时间是在‘9.11’事件发生后,国会认为中东公司收购美国的港口存在风险。”他说。

同时,合伙人Paul de Bernier还提醒称,中国投资者在投资美国基建项目时,还应特别关注环保问题。“美国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社区层面,环保问题都是备受关注的。”他说。

三位合伙人认为,随着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双方之间的了解正日益加深,收购过程也会越来越顺畅。“双方背后的投行会对公司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即使两家公司互相不熟悉,他们背后的银行家们也是互相熟悉的。” 合伙人Paul Theiss表示。

孖士打律师行(Johnson Stokes & Master)于1863年在香港成立,主要为中国企业的跨境交易等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孖士打律师行与美国律所Mayer Brown(美亚博国际法律事务所)合并,成为其一部分。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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